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考试纪律,并结合二○○四年五月二十日教育部发布的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,现对我院二○○三年一月十五日公布的《东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关于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分的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做如下补充: 1.凡在考试中违规违纪的学生,其违纪、作弊的考试科目不得参加正常重修考试,只允许毕业前参加重考一次。违纪、作弊行为的认定标准按照《规定》执行。 2.重修考试考试形式全部为闭卷,与该门课程的期末考试形式无关。 本规定自本学期期末考试开始执行。
东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二〇〇四年六月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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